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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时间 :2023-06-12 16:19:55   来源 : 证券之星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阳

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剑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所任职

务,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高剑先生,男,1981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汇药业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8 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高剑先生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专利情况

  高剑先生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技术研发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与研发团

队的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原有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高剑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

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在审发明专利申请 7 项,在审 PCT 国际专利 1 项。

前述专利高剑先生均为非单一发明人且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影

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根据公司与高剑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

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益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高剑先生对其知悉

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高剑先生有

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新增认定孟广鹏先生、袁瑜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孟广鹏先生、袁瑜女士的简历如下:

  孟广鹏先生,男,199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2020 年 7 月至今,任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新药部项目

经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孟广鹏先生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袁瑜女士,女,1982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8 年 6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扬子江经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新品部副部长;2018 年 3 月至今,任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办副

总经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袁瑜女士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584 人、

整体研发人员数量稳定增长。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

养,持续吸引全球优秀的人才加入公司研发团队,丰富公司的技术人才储备,提

高研发团队的整体实力,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情况。高剑先生

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公司认定孟广鹏先生、袁瑜女士

为核心技术人员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 7 人变为 8 人,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李元波、郝光涛、罗桓、王明娟、高剑、谢道生、童元峰

 本次变动后   李元波、郝光涛、罗桓、王明娟、谢道生、童元峰、孟广鹏、袁瑜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高剑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

现有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

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同时,公司已

形成一套包括专利、商标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

创新成果。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绩效考核

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高剑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保密协议》及相关协议,高剑先生

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

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   洋           于春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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